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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产改23条”有哪些亮点

省总工会部门或直属单位:产改办 发布人:谢晓珊 发布日期:2020-04-14 11:53

《新时代江苏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在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上提出了一系列重要举措,例如在产业工人中发展党员、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创建一流职业学校、确保职业教育费用等,对咱们产业工人来说,此次方案实施将会有一大波福利。

Q:

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快在产业工人队伍当中发展党员的力度,畅通产业工人参政议政渠道,有什么具体的举措?

A:

今年省委组织部将产业工人中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一个重点任务。

1.突出国有企业和非公企业,重视劳务派遣工、农民工两个群体,专门拿出部分发展党员指标。

2.从优秀员工、致富能手、技能人才等群体中,发现和确定一批重点培养对象。

3.把思想引导、政治引领和技能培训、职业规划有机结合起来。

4.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相互配合。

下一步将适当增加产业工人在各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中的比例。

选拔一批具有一定参政能力的产业工人,到群团组织挂职兼职。

Q:

在职业教育这方面,提升江苏产业工人的整体水平与综合素质有没有什么新的举措?

A:

职业教育对内提升办学水平,对外提升服务社会、服务经济、服务产业、服务工人的能力。

1.今后五年内,全省要建设50所一流的中等职业学校,20所左右高水平的高等职业院校,10所特色鲜明示范引领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2.建设300个左右高质量的现代化实训基地。

3.打造“双师”职业教育的师资队伍,即教师和技师或者是工程师,把比例提高到70%,科学核定兼职教师的经费补助额度。

4.支持企业深度地参与职业学校的教学改革和学校专业的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实习实训质量评价。

5.推进国家省市三级学徒制的试点工作。

6.选择企业建设一批职业院校的校外实训基地,或者企业分校和乡土人才的教学实践基地。

7.服务企业在职职工的学历技能双提升。

Q:

方案当中提出加大财政投入,支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有什么具体措施和亮点?

A:

1.确保地方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2017年地方教育附加是135亿元)。

对成效突出的市县人民政府给予奖励,逐步将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拨款的基本定额标准,提高到与普通本科同等的标准。

2.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按照规定给予补贴。对符合紧缺职业或者工种目录,参加高级工技师培训,并取得这一资格证书给予补贴。(2017年全省财政安排培训支出3.34亿,技能鉴定补贴1亿,职业教育支出209亿)

3.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建立多元的投入机制。

Q:

方案中就产业工人的待遇问题,将会采取哪些措施?

A:

由省人社厅牵头起草的《江苏省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作为《实施方案》的配套政策,已完成了初稿,基本成熟。

1.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在政治待遇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评选获得者中,技术工人比例应达到10%以上;在经济待遇上,推行高技能领军人才股权期权激励或协议工资、年薪制薪酬制度;在社会待遇上,高技能领军人才在购买自用商品住房、参加社会保险、省内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按照高层次人才给予相关待遇。

2.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鼓励企业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或对关键技术岗位、关键工序和紧缺急需的技术工人实施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形式。支持技术工人凭技能提高待遇,推动企业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确保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3.畅通技术工人成长成才通道。制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开展技师、高级技师直接认定试点,构建以世界技能大赛为龙头、江苏技能状元大赛为主干、行业企业职业技能竞赛为基础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比照认定制度,建立优秀技术工人休疗养制度,定期组织、分级实施休疗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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