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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共克时艰保发展携手共商促和谐”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5 10:24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县(市、区)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省有关产业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抓紧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精准有序扎实推动复工复产,实现人财物有序流动、产供销有机衔接、内外贸有效贯通,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的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企业复工复产两不误两促进的决策部署,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决定开展全省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牢把握集体协商目标任务

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复杂,企业复工复产困难较多,职工权益保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企业与职工深入沟通协商,相互理解,共渡难关。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积极倡导“共克时艰保发展 携手共商促和谐”的理念,推动企业与职工广泛开展集体协商要约,引导企业与职工有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形成企业关爱职工、职工关心企业、共谋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提高企业复工复产的整体效益和水平,激发生产经营内生动力;妥善处理复工复产前后职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及女职工特殊保护等问题,探索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积极稳就业促发展,确保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突出落实集体协商工作重点

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外部环境更加复杂严峻的形势下,要进一步发挥集体协商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的基础性作用,突出重点持续推进,促进实现企业和职工共商共建共创共享。

(一)稳定职工就业岗位。鼓励企业与职工协商,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远程办公完成工作任务,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受疫情影响用工减少、可能裁员的企业,以保岗位、保就业为主要目标,通过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组织职工线上或线下培训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少裁员。重点关注受疫情冲击较大的餐饮酒店、零售百货、旅游休闲、教育培训、美容美发等行业,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合理确定特殊时期的薪酬待遇。确需进行裁员的企业,通过协商制定职工分流安置方案,依法依规处置劳动关系。

(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通过协商推动解决受疫情影响产生的劳动关系领域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对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依法隔离、医疗救治以及采取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等情况下职工工资待遇等,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通过协商确定标准,及时发放。二是督促企业落实细化疫情防控责任,加强防疫保障工作,配备好防护物资和防控人员。三是促进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引导职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四是关注特殊时期女职工权益问题,结合实际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居家远程办公,灵活安排休假及工作时间。

(三)加强薪酬激励促进企业发展。通过协商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工技术创新和工作能绩的奖励办法、奖励标准,视情采取工资升档晋级、增加岗位津贴、实施专项奖励、进行股权激励、报销或补贴相关费用、授予或向上级推荐授予荣誉称号等方式,建立完善技能人才激励机制,调动职工参与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增强职工职业荣誉感自豪感获得感,凝聚广大职工智慧促进企业发展。

(四)开展评估提升协商质效。认真贯彻落实我省《集体协商工作质效评价规范》,以开展质效评估为牵引,引导企业(行业)通过开展自我评估,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代表产生、要约应约、协商会议、审议报送、公示等协商程序,广泛收集企业和职工诉求,切实将企业和职工关心的问题纳入协商内容,增强集体协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提高职工对集体协商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

(五)探索新业态领域协商模式。加强对新业态领域劳动关系状况的调查,重点关注快递、外卖、网约车等行业劳动关系情况。积极探索新业态领域行业集体协商模式,鼓励行业协会与行业工会依法协商制定行业用工规范和劳动定额、最低工资、工作时间等行业劳动标准,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维护从业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多方合作加强工作保障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强化大局意识,努力适应劳动关系快速变化发展的实际需要,团结协作,增强合力,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新发展。

(一)加强服务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决策部署,把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与职工共渡难关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利用多种平台和渠道,准确解读宣传国家和地方在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中出台的相关政策,积极指导企业通过集体协商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推进集体协商工作的行动方案和具体举措,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牵头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及时研究和解决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中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问题。各级工会在要约行动中要积极作为,对提出要约尚有困难的企业(行业)工会,上级工会要给予帮助和指导,通过协商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高质量高效率完成生产任务。各级企联和工商联组织要引导企业和企业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要约、依法应约,畅通企业与职工的沟通渠道,善待职工,不拖欠工资,不随意裁员,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三)培育宣传典型。进一步加强对集体协商工作典型的选树培育,不断深化新业态领域和工业园区(开发区)集体协商工作,在积极实践的基础上,选树推广一批开展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典型,努力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劳动关系各方进一步凝聚共识,形成良好协商氛围。


江苏省总工会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企业联合会

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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