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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江苏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系列解读二--赋能成长,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省总工会部门或直属单位:产改办 发布人:王鹏测试 发布日期:2020-04-22 10:20

建设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是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新时代江苏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实施赋能成长工程,通过开展七大行动,着力提升产业工人的技能素质,为产业工人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帮助他们更好地成长成才成就。

行动一:职业教育强基

优化职业教育布局,推动新建、改建职业院校向产业园区集中,创建50所左右一流中等职业学校,20所左右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10所特色鲜明、示范引领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完善技工教育体系,建设一批省重点技师学院、省级示范性技工院校和职业训练院。加强职业启蒙教育,组织基础教育学校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发和实施劳动技术课程与职业体验课程,培养中小学生职业认知和职业兴趣。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紧缺学科专业,定期公布职业院校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吻合度状况报告。完善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成本补偿政策,加大职业院校教师赴企业实践力度,建立职业院校教师招聘绿色通道,打造足够数量的“双师型”“一体化”职业教育师资队伍。

到2020年,省级认定“产教融合型”企业达到300家以上,建成100个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职业院校相关专业的核心课程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课程对接的比例达到20%。

行动二:人才培养集聚

围绕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发展需求,实施“英才名匠”培训计划、高技能人才“青苗计划”和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匠人匠心”计划。在国际产能合作中,促进产业工人互学互鉴、提升技能。建好“江苏学习在线”“江苏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推行国家职业培训包,支持培训主体开发数字培训课程。开展网上技术交流、绝招绝技展演,满足产业工人个性化学习需求。深化“名师带高徒”活动,推行学徒制培训,对开展学徒制培训的职业院校和企业,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学习借鉴以世界技能大赛为代表的世界先进技术标准、比赛规则和工作流程,建立校企合作培养世界技能大赛选手的长效机制。推进紧缺型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进计划,完善政府购买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果政策,推动“高精尖缺”技能人才聚集。

到2020年,全省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800人,每年新增高技能人才15万人以上。

行动三:创客群体培育

深化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每年评选省职工十大科技创新成果、省职工十大先进操作法、省职工十大发明专利。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科研机构、骨干企业共建实验实训平台,探索创建跨区域、跨行业、跨企业的创新工作室联盟。遴选行业知名专家组建技术创新指导委员会,发挥劳模工匠等群体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产业工人参与创新活动。省科学技术奖中专列工人创新类项目,激发广大职工创新潜力和创造活力。制定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奖励实施办法,推动技术工人的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骨干团队和主要发明人的收益比例不低于成果转化奖励金额的70%。鼓励职工“五小”(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创新活动,纳入企业创新体系,在项目立项、经费安排、人员配备、成果转化收益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制定扶持政策,鼓励行业协会、企业及个人等设立职工科技奖项,动员更多社会力量支持职工创新。发挥各类政府性投资基金的导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为产业工人创新创效提供金融服务,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开展。

行动四:能力提升竞赛

建立以企业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以区域性、行业性竞赛为主体,省内竞赛、全国竞赛与国际竞赛相衔接的竞赛体系,强化江苏技能状元大赛的品牌效应。围绕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点产业,开展省十大重点工程劳动竞赛、省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组织百万技能人才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每年定期举办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健全劳动和技能竞赛扩面机制,推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的企事业单位、职工有效参与。完善劳动和技能竞赛组织管理办法,创新组织方式、效能评估、成果运用、激励保障机制,搭建有利于优秀产业工人脱颖而出的发展平台。鼓励社会捐助、赞助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行动五:改进技能评价

制定出台技能等级评价制度,构建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相互衔接的多元评价体系。引导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改进评价方法,加大对技术工人创新能力、现场解决问题能力和业绩贡献的评价比重。开展技师、高级技师直接认定试点,技能高超、贡献突出的优秀技能人才,可破格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

探索建立特级技师制度。加强面向非公有制企业、小微企业职业技能鉴定。发挥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的作用,支持其牵头开发职业技能标准和评价规范,扩大企业和社会组织对从业人员技能评价的自主权。强化评价质量监管,提高服务水平。

行动六:畅通职业发展

搭建职业发展立交桥,促进学历与非学历教育衔接互通,完善职业教育学历与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双证书”制度,建立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与职称、学历比照认定制度。制定相关政策,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鼓励企业在培训、带薪学习、国内外研修等方面,建立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定、职位晋升及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方面,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享受相关待遇。探索建立产业工人个人学习培训账号,试行学分与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互认转化。

行动七:技能导向激励

按照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的原则,制定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引导企业建立技能水平与薪酬等级挂钩制度,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股权制、年薪制、技能津贴等分配形式。每年认定100名省级企业首席技师,定期开展江苏技能大奖评选,选树江苏大工匠和江苏工匠。建立优秀技术工人和高技能领军人才疗休养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疗休养活动。建立健全以党和政府表彰为导向、企业和社会积极参与的产业工人表彰奖励制度,按规定对相关先进给予奖励。增加产业工人在各级各类劳动模范和先进代表评选中的名额比例。开展产业工人技能提升促进活动,鼓励产业工人学技术、练技能、争贡献。对高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领军人才在落户、住房、就医、子女上学等方面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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