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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江苏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系列解读之四--强化支撑保障,推动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省总工会部门或直属单位:产改办 发布人:王鹏测试 发布日期:2020-04-22 10:23

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新时代江苏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5大方面23条改革措施。如何把这些举措落到实处,是决定这一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实施方案》从健全法治保障、完善财政支持、鼓励多元投入、创新政策研究等方面,为各项举措落地见效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发展是目的,改革是动力,法治是保障,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实施方案》要求,健全法治保障机制。完善工资支付有关规定,保障产业工人取得合理劳动报酬的权利。落实加强职业教育相关制度,保障产业工人接受教育和培训的权利。依照集体合同、企业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落实产业工人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的权利。根据国家技术资格立法进程,做好我省相关法规规章制定工作。规范管理,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支持工会组织发挥监督作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劳动争议预防、预警、调处机制,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社会责任。

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离不开有力的财政支持和资金投入。因此,要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加大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投入,对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成效突出的市、县人民政府给予奖励和补助,对经济薄弱地区予以优先和倾斜。探索建立职业教育生均拨款总额相对稳定机制,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拨款基本定额标准,提高到与普通本科同等标准。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工作经费预算。加大就业专项资金对职业培训补贴的支持力度,改进补贴方式,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和补贴对象。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产业工人,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符合省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参加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产业工人,省财政分别按照标准给予补贴。加强对各项投入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地方教育附加等专项资金的功能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除了强有力的财政支持,还要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完善并落实企业、社会组织加大职业教育和培训投入政策措施。整合培训补贴资金,提高职业技能培训支出,确保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鼓励企业加大职工教育投入,积极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确保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的技能培训。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对职业培训提供资助和捐赠,符合规定的准予在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职业教育领域,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职业教育。

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必须深化理论政策的研究与创新,发挥其先导先行作用。《实施方案》要求,创新政策研究机制。成立省产业工人发展战略研究院,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理论政策研究列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把研究成果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主体班次和高等院校相关课程。开展经常性的产业工人队伍状况调查,准确掌握产业工人思想动态、生产生活、技术技能等状况。学习借鉴国内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有益经验,深化研究、把握规律,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推动产业工人队伍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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