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动模范刘玲:民生情怀映照合作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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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农工党党员、一名在基层从事法律服务的律师,刘玲不断深入群众,倾听最基层百姓的心声,始终以最饱满的热情和最专业的服务,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多年来,她凭借精湛的业务能力、专业的法律援助及无私的奉献精神,相继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律师、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全国五一巾帼标兵等,并被农工党中央表彰为“优秀农工党员”。2021年5月,刘玲还被江苏省委、省政府评为“江苏省劳动模范”。
作者:刘蕾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