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各级工会高度重视民办学校工会建设和工会工作,在工会组建、规范化建设和增强工会活力上下功夫,其主要做法是:
一、民办学校建会入会列入工作重点,开展集中行动。依托教育工委和各地教育工会,对学校规模、教职工人数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了全省“民办学校数据库”。统一建会范围。凡经主管机关批准,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有教学场所且已开展教学活动的民办学历教育学校都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统一入会对象。凡是在民办学校工作的教职工,不论在校时间长短,只要他要求入会,都可以加入工会。统一宣传宣讲。加强建会典型事例的宣传,组织建会入会经验交流和结对共建活动。
二、民办学校建会入会强化业务指导,强化规范运作。强化民办党校建会入会业务指导,坚持规范化、标准化。编印《基层工会组建工作手册》,明确组建工会的法律依据、组建工会的基本要求、组建工会的一般程序。举办专门培训班。各地教育工委和各地教育工会学习《工会法》《工会章程》和《基层工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通过培训提高规范化意识。建立挂钩联系制度。建立机关干部挂钩联系、进度跟踪、定期通报等制度,推进民办学校工会组织建设。
三、民办学校建会入会发挥品牌优势,增强工会活力。以党工共建、联手兴家、“双争”活动为载体,发挥多种品牌优势,带动和激发学校工会活力。坚持党建引领、党工共建,做到组织统筹覆盖、人员统筹配备、活动统筹开展、保障统筹落实。注重发挥全国、省、市、县模范职工之家的引导、示范作用,将公办、民办学校结成工作互促、活动互融、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共建对子,建立模范职工之家学校与联系民办学校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督查互查通报制度、活动情况沟通制度。(基层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