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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总工会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办须知

省总工会部门或直属单位:权益保障部发布人:钱猛进发布日期:2022-02-14 11:27浏览次数:

南京市总工会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办须知

一、申请贷款对象

本中心申贷对象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征信良好、具备一定劳动能力和劳动技能、在本市登记失业并办理《就业创业证》的城乡创业者。包括但不限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村劳动力、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归国学生)、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创业者,应在本市注册成立创业实体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合伙人或个体工商户业主。

对符合上述对象中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返乡农村劳动力、青年大学生、妇女创业,将给予积极鼓励和优先重点支持。

二、申请贷款条件

1、领取合法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颁发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社、民办非企业等营业执照,且证照齐全并在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一定的自有资金。

2、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发展前景良好。

3、申请人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4、还款来源可靠,还款计划切实具体可行。

5、担保条件真实、合法、有效、足值。

三、贷款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已婚须提供夫妻双方材料。

2、申请人《就业创业证》或《失地证明》。

3、《营业执照》、场地租赁合同、销售合同、财务报表或流水等资质证明。

4、贷款申请报告(资金使用计划书、还款责任承诺书)。

5、有效反担保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合伙创业贷款申请人还需提供合伙协议书、共同还款责任承诺书。

担保人提供担保、合伙人出具共同还款责任承诺等书面材料,必须到本中心面签,本中心对担保人、共同还款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作充分提示。

四、贷款额度和期限

1、创业贷款的额度一般不超过借款人独立开业所需投入资金的50%,单个借款人贷款金额一般为1万到10万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的多个借款人可适当扩大贷款额度,但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创业贷款的期限为一年(12个月),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收利息。

五、创业贷款的贴息

贷款贴息。为鼓励支持自主创业和创业人员招用失业人员,从事创业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按宁政办发[2013]71号文办理贷款贴息,同时减免房产抵押评估手续及费用,逾期不贴息。贷款贴息采用先付息后办理贴息。

六、贷款用途

创业贷款的用途主要包括:在借款人的创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扩大生产经营场地与规模、原材料采购、短期流动资金周转以及固定经营资产的购建与购置等。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用于生活开支或与创业项目生产经营无关的开支。

七、担保条件

本中心只接受保证贷款和抵押贷款两种方式的担保贷款。

1、本中心只发放连带责任的保证贷款。办理保证贷款,申请人须向本中心提供本市公务员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作为其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担保人,并签订担保保证合同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本中心所认定的抵押物为无债权债务或债权债务已结清、产权明晰、证件齐全、能上市交易的本地房产。办理抵押贷款,抵押物应当符合《担保法》中抵押物条件,抵押物价值必须足够清偿贷款本息,由抵押人与本中心签订担保抵押协议书,办理不动产权抵押手续,并承担借款人贷款连带责任。

八、贷款申请程序

1、借款申请人携带上述申报材料到创业所在地的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领取《南京市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并按规定填写。

2、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初审合格后,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提交本中心进行复审。

3、本中心复审无误后,组织人员对该申请人进行创业实地现场调查、备案。

4、本中心实地调查后负责撰写调查报告交至南京银行进行风险审查。

5、审查通过的贷款申请由本中心和南京银行负责办理贷款手续。

6、办理贷款和担保手续。对审批同意的贷款申请,贷款银行按《南京银行个人小额贷款实施细则》规定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本中心同时与借款人或第三者签订《担保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7、借款申请人应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账户或办理银行卡。贷款银行在办理以上手续后,按《借款合同》的规定将贷款汇入借款人账户或银行卡账号上。

贷款银行与本中心有权按借款合同监督检查贷款的支付使用,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条款,贷款银行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8、贷款归还。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不得逾期,逾期不贴息并影响借款人征信。

九、温馨提示

1、诚实守信,严格履行约定的义务,自觉接受南京市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和南京银行的贷后管理,确保贷款的专款专用。

2、按期归还贷款,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请在创业贷款到期日前还款,以免因事耽误未能按时还款,而进入银行征信系统。一旦进入该系统,将影响您今后的信誉和诸多社交活动。

3、贷款风险。在申请创业贷款前,请您认真衡量您的项目是否可行、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等情况,避免到期无法还款时,带来一系列法律责任。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文明经商、守法经营。经营过程中,变更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应及时到所属区总工会或市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备案。

南京市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2019年1月

附:市、区两级工会创业贷款联系电话

市总工会创业贷款 联系电话:025--84552367、58995657

鼓楼区总工会 联系电话:83235398

玄武区总工会 联系电话:83677080

秦淮区总工会 联系电话:84556550

建邺区总工会 联系电话:87778224

雨花区总工会 联系电话:52883550

栖霞区总工会 联系电话:85664217

江宁区总工会 联系电话:52191562

浦口区总工会 联系电话:58881332

六合区总工会 联系电话:57101342

溧水区总工会 联系电话:56220003

高淳区总工会 联系电话:57316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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