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人报讯 《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进入新的阶段。4月21日上午,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在南京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宝娟、省政府副省长徐缨出席会议并讲话。
新制定的《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体现了新时代要求和江苏特色,进一步完善了集体协商制度,可以更加有效应对新发展格局下劳动关系领域、集体协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矛盾纠纷,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条例》共8章59条,分为总则、集体协商内容和程序、集体协商代表、集体合同、区域性和行业性集体协商、监督保障和争议处理、法律责任、附则,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张宝娟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完善基层协商民主体系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客观需要。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宣传,准确把握《条例》内容的核心要义。要加快完善配套政策,加强执行情况监督,切实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
徐缨就贯彻实施《条例》作了部署,要求有关部门单位深刻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迅速开展学习宣传,牢牢把握重点工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推动职企双方在法治的轨道上、理性的氛围中平等协商,维护好各自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工作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推动我省集体协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做出应有的贡献。”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徐大勇在座谈会上表示。
据介绍,把贯彻《条例》的各项举措落细落实,各级工会将利用江苏工会服务网和《江苏工人报》《江苏工运》等线上线下的宣传途径,同步开展《条例》系列解读,通过开展线上知识问答、“学习宣传月”等活动在全省掀起学习宣传的热潮;把《条例》的宣讲作为全省各级工会年度工作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依法开展集体协商的能力水平。同时,对我省与集体协商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把新就业形态中不完全劳动关系劳动者纳入职工代表的范围,编印集体协商工作操作手册,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等。以产改试点单位为重点,推动更多企业签订职工技术创新、能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以快递、送餐和网约车行业为重点,大力推进行业集体协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提请党政部门构建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三方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通过联合开展集中要约行动、调研督查等,凝聚推进集体协商的工作合力。
省人社厅、工商联和东华汽车实业有限公司也作了交流发言。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谢丹娜 林立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