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提高集体协商职工代表开展协商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市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6月29日至30日,全市工会学习贯彻《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集体协商工作培训班在江苏工人徐州疗养院举办。各县(市)区负责集体协商工作的工会干部、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部分产改企业工会干部、省幸福企业建设试点(示范)单位工会干部共计60余人参加培训。

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副部长林立兵从《条例》立法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以及对我省集体协商工作产生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加深了培训人员对《条例》重点内容和精神实质的理解。
省总工会《条例》普法讲师团专家梅从明采用理论教学和案例实操相结合的方式,从建立集体协商的好处、集体协商制度的特性功能与功效、集体协商方式程序、集体协商的普通程序等方面深入进行了讲解。
培训班还邀请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一级主任科员王猛解读了劳动关系相关政策法规;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高级讲师徐艳芳解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沛县和新沂市总工会分别分享了快递行业、货运行业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