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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月科在省总工会党纪学习教育专题报告会上强调 明“纪”于心 守“纪”于行

聚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工会干部队伍

省总工会部门或直属单位:办公室发布人:黄思媛发布日期:2024-07-15 12:40浏览次数:58




江苏工人报讯  7月10日下午,省总工会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报告会。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刘月科讲授专题党课。他强调,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谆谆嘱托,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首先提出的重大政治责任,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做到明“纪”于心、守“纪”于行,聚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工会干部队伍,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推动江苏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刘月科从深刻理解把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出发,深刻阐述了加强纪律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他指出,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纪律建设是维护党的团结、完成党的各项任务和实现党的最终奋斗目标的根本保证,是保持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的根本要求,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刘月科带领大家回顾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历次修订过程,详细阐述了新修订的《条例》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他指出,《条例》立起了新时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更严政治标准,集成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制度规范,强化了新时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鲜明用人导向,放大了新时代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的综合治理效能,凝练了新时代纵深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最新规律认识。

刘月科强调,各级工会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自觉明纪,坚持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逐条对照《条例》深入学习,结合典型案例,结合工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身边人、身边事,结合自身一言一行,细致检查,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敬畏纪律、防微杜渐,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刘月科要求,要严格守纪,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自觉用《条例》规范和约束自己,严严实实、本本分分守纪,在深化学习教育中把守纪内化于心,在强化监督管理中把守纪固化于制,在坚持知行合一中把守纪外化于行,在积极担当作为中把守纪落实于效,不断把工会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

省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张迎春主持。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厅级干部,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总工会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省总工会机关各基层党支部在职党员干部,直属单位党委班子成员和所属党支部书记,以及部分离退休老同志参加。(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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