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人报讯 (记者 万森)夜经济一头连着居民生活,一头连着经济发展。近日,《江苏省繁荣夜经济激发消费活力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正式印发。1月8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据悉,《若干措施》由省商务厅会同省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等14个部门,在广泛听取重点企业、相关行业协会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这也是江苏首次出台关于繁荣夜经济的系统性政策文件。《若干措施》从科学谋划、丰富供给、加强保障、规范发展等4个方面综合施策,提出15条具体措施,致力于点亮“夜生活”、点燃夜经济。
解锁夜消费的“新密码”
《若干措施》聚焦加强布局规划、丰富品牌内容、扩大消费需求3个层面,科学谋划激发夜消费潜力。
围绕夜消费的载体建设,强化总体布局规划。引导各地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分类培育、完善配套、逐步推进”的原则,做好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全省夜消费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提升重点街区、重点商圈、重点景区、重点便民生活圈、重点场馆的夜消费功能,促进夜消费集聚发展。围绕夜消费特色化发展,强化品牌打造。深化“苏新消费”品牌内涵,放大品牌效应。省级层面,将夜食、夜购、夜宿、夜游、夜娱、夜演、夜展、夜读、夜健等各领域的夜消费整合纳入“苏新消费”品牌活动内容。地方层面,鼓励各地结合当地产业特色、人文历史等培育地方夜经济品牌,提倡每个设区市至少打造一个“烟火气、江苏味、国际范”的夜经济品牌。
点亮5大特色“新夜态”
《若干措施》从商业、旅游、健康、研学、展演等5个重点领域着手,全方位多层次拓展夜消费的新场景、新业态。
活跃“夜商业”,鼓励各类商业场所和主体,在适合地点规范开展店外促销和外摆经营活动,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大力发展首发、首店经济,支持开展新产品新业态新场景的展览展示展演。支持开展夜间特定时段“集中夜市”“后备箱集市”等,支持举办“老字号嘉年华”“老字号奇妙夜”等活动。同时还点亮“夜旅游”,倡导“夜健康”,开展“夜研学”,推动“夜展演”。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延长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美术馆、社区文化中心等场所开放时间。
架起夜经济的“安心桥”
《若干措施》从加大政策支持、完善交通配套、提供从业支撑等3个方面加强保障。在政策支持方面,鼓励各类支付平台针对夜经济发放消费券、消费补贴,降低夜经济经营者平台服务费用。鼓励各地对经允许临时占用道路、临时利用公共场所开展夜间经营的活动免收相关费用。在交通配套方面,根据夜间客流需求,做好公交线路布局、站点设置、运力等动态评估调整,因地制宜设置夜间动态路内停车位。在就业支撑方面,因地制宜组织“人才夜市”,打造求职者“逛街”选岗的新型招聘会场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针对医护、警察、环卫、安保、外卖、司机、志愿者等需要夜间工作的群体,提供专属夜间食堂、24小时药店等公益服务。
《若干措施》还在科学规划、智慧服务、规范执法等方面作出了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