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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工作部

部门负责人

曹佳丽    副部长

刘为伟    副部长


部门职责

负责参与涉及职工和工会的立法修法工作,承担对工会参与立法的综合协调与指导工作;负责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并监督检查《工会法》《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参与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和承担工会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开展工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省总重要政策、文件、对外经济性合同等法律风险审查工作;负责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工作的协调、督查和落实,建立与省有关部门会商协调和联动处置机制,指导地方工会做好相关信息收集、研判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建立健全与地方工会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指导全省工会信访工作,负责省总工会信访、12351热线、“12351网上法律服务站”工作;负责工会法人资格登记、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

025--83536243